本报讯 近来,市建造安全出产专业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城区施工围挡办理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要求各类施工围挡依照《十堰城区施工围挡规范》要求,做到款式一致、色彩调和,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做到安全、巩固、平稳、整齐、漂亮、完好。
《告诉》清晰,施工围挡设置规范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十堰城区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及征迁、拆迁区域、储藏地块的围挡,应选用装配式围挡;十堰城区市政道路、交通工程和工期7天以上的管线迁改、市政修理等项目,应选用移动式围挡;十堰城区工期7天以下的管线迁改、市政修理等项目,应选用移动式围挡。
一切施工围挡应在夺目方位悬挂公示牌,公示办理单位和甲方乙方监管主体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置时限等。施工尽量缩小占道规模,余土随挖随运,禁止现场堆置。施工围挡应优先满意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需要,依照相关部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展现城市精神风貌。
《告诉》要求,围挡设置中要严厉依照审定计划安全、合理施工,不得围而不建,超期不拆,并做到“五个到位”:即办理人员到位、职责执行到位、查看整改到位、撤除康复到位、美化管养到位,削减对交通出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