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住建局,高新区、东津新区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征迁项目、待建储备地块各方责任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围挡管理,持续提升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根据《襄阳市中心城区施工工地围挡管理暂行办法》(襄住建〔2021〕187号)、《关于逐步加强襄阳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围挡管理的通知》(襄住建〔2022〕89号),结合我市围挡建设真实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设置围挡。各在建工地、征迁工地、待建储备地块应按照项目类型,根据文件要求在工地现场周边设置连续、整洁、规范的围挡,避免占用人行道、交通道路。抢修、抢险、部分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确需占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占道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期限和范围设置围挡,在最短期限内完成施工并及时拆除围挡,尽早“还路于民”。
(二)严格封闭管理。各在建工地、征迁工地、待建储备地块应加强封闭管理,围挡底部应设置防溢底座,可采用砖块砌筑、混凝土浇筑或其他方式,保证底部密封。底座应平整,高度不低于300mm,砌体不得外露,泥浆不得外溢。
(三)加强日常维护。围挡实施单位理应当对围挡的安全负责,保持围挡的完好、整洁,并做好下列日常维护工作:
工地围挡实施单位负责围挡的设置、日常维护和拆除,要加强工地围挡的日常巡查,察觉缺陷及时整改。
市住建局质安科负责统筹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围挡的规范和管理,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征迁工地、待建储备地块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围挡予以处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樊城区在建项目围挡工作的督办和落实。对巡查中发现樊城区拆迁工地、待建储备地块围挡存在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及时向局质安科报告协调处置。指导督促高新区建设局落实相关要求。
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襄城区在建项目围挡工作的督办和落实。对巡查中发现襄城区拆迁工地、待建储备地块围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向局质安科报告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襄州区住建局落实相关要求。
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东津新区市管在建项目围挡工作的督办和落实。督办东津新区建设局落实相关要求。
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住建局,高新区、东津新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非市管在建项目围挡工作的督办和落实,对辖区内拆迁工地、待建储备地块围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征迁项目、待建储备地块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通知要求对施工现场围挡予以自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整改完毕。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项目巡查力度,严格督促项目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处理。